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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地方储备菜籽油购销双向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 时间:2026-04-30 16:25| 字体大小: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购销双向竞价方式交易湖北省地方储备菜籽油(省级)。此批粮油收购责任主体为十堰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中心储备库(以下简称十堰市储备),收购的数量、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全由十堰市储备负责。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6年5月6日10:30-10:45

交易方式:以购竞销。先竞价销售2024年生产的三级菜籽油,中标方再以约定价格采购2026年新加工生产的三级菜籽油,采购与销售的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用户中心”登录,在专场列表中选择“湖北”,请于10:30进入“湖北省地储粮油购销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中标方再于10:45进入 “湖北省地储粮油购销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二、交易标的详情

交易品种:菜籽油

交易数量:1000吨(销售和采购各500吨)

交易价格:销售竞价起拍价9800元/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约定采购价10150元/吨(散装到十堰市储备价格,无入库费)

交货地点:轮出、轮入库点仓房均为十堰市储备1号罐,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岗河村7组。

销售出库时间:销售合同缴款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45天内,出库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75天内。

采购入库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

采购质量标准:采购2026年同批次新生产的浸出菜籽油,国标三级及以上,其中酸值≤2.0mg/g,过氧化值≤0.10g/100g,水分≤0.2%,杂质≤0.05%,溶剂残留≤20mg/kg,含皂量≤0.03%,送货入罐后以湖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出入库数量以十堰市储备库内电子磅秤计量为准,出库后的溢余和损量均由十堰市储备负责,入库质量由十堰市储备现场检验验收。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书面送货委托书、交付货物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塑化剂检验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

交货时中标方与十堰市储备共同每车取样封存,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执一份,便于质量溯源。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可复检一次,或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十堰市储备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看样时间:2026年5月6日交易前。

出库质量以十堰市储备油罐内实物为准(附出库质检报告)。轮出菜籽油质量以罐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四、交易资格

参与竞价方必须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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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whgjlsjyzxjyb@hblsj.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0:00。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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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试行)》执行,竞价阶梯(投价差值)为20元/吨。采购和销售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采购和销售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六、其他事项

出入库数量均以黄石市储备库内电子磅秤计量为准,出库后的溢余和损量均由黄石市储备负责。入库质量由黄石市储备现场检验验收。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可复检一次,或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中标方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安全无污染。对非专用运输工具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采购中标方自行承担。

 

中标方不得将转圈粮、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轮换架空期均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内容不得与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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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销售交易合同货款支付及验收确认、结算均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合同的货款由委托方直接支付,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到货500吨后,经十堰市储备自检合格支付入库数量90%的货款,余下10%的货款经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清。

2026年完成全部履约后交易中心凭委托方提交的履约完成证明,向中标方清退全部保证金。若出现违约,则按交易规则扣除违约方保证金给守约方。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交割期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时间和仓储费、资金占用费等信息;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中标方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安全无污染。

中标方不得将转圈油、陈油和新陈互混的油脂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得与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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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竞价交易前,委托方和竞标方须向交易中心缴纳1900元/吨保证金(采购、销售各950元/吨),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

交易中心分别按销售和采购合同履约金额的0.8‰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保证金请用系统绑定的银行汇款至以下银行,汇至农发行的系统直接到账,不需要入金操作;汇至中国银行的需要在系统做入金操作。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分行

账号:20342999900100000159471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203521000027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账号: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326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部:027-87840237

委托方联系人:邓彦宇   联系电话:13296679470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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